笔趣屋
会员书架
首页 >都市言情 >掘金帝国 > 第351章:赶尸术

第351章:赶尸术(第1 / 2页)

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
推荐小说:

一般说来,老司赶尸除须用祖传的“神符”外,也万万少不了丹砂,这丹砂以辰州出产的最好,因而也叫辰砂,而那赶尸之术,原叫“辰州辰砂神符法术”,只因名称太长不好念,就简单地叫成了“辰州符”,后来发展到以道术赶尸,但其方未能是万变不离其中。

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“被替代”的缠去了,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,若把新魂魄招来,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?在冥罚中其实阎罗王对于不珍惜自已生命,故意轻生的人亦是厌恶,即便他生时不作恶,一般不同意让他们立即转世,而要等待有同样轻生经历的人,方可许他转世,这也许是个漫长的过程,因此一些轻生而死的鬼魂,会使一些下三烂的手段,使一些人丧失心智而自杀。

另外,因雷打而亡者,皆属罪孽深重之人,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,这同样不能赶,其实这也可以理解,按密宗说法,有二种人没有中阴身(死亡的过渡时期),一种是大善人,其灵魂即刻上天,列入仙班。二是大恶人,其灵魂直堕入十八层地狱,身受诸苦,无有出期,而横死之人大多是宿世恶报,故术者亦无能为力。

还有其它的原因死亡的,如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,发展到后来,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,“辰州符”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(常德)不能过洞庭湖,向东只到靖州,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,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,传说,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,再远就出了界,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。

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后,各州府县衙门都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。

一般临刑的前一天,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,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(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),买好一应物品,行刑当天,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。

午时三刻,刀斧手手起刀落,死囚人头落地,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,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,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,在由青衣老司将辰砂(最好的朱砂)置于死者的脑门心、背膛心、胸膛心窝、左右手板心、脚掌心等七处,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,再用五色布条绑紧。

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,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。

之后,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、鼻、口中,再以神符堵紧,相传,耳、鼻、口乃三魂出入之所,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。

最后,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,用五色布条扎紧;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(封面而戴)。诸事办妥,红衣老司念毕咒语,大喝一声“起!”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……

相传,自从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迁来濮地的崇山峻岭之后,他们失落了“五里大雾”的法术,却创造了炼丹砂的技法。

点击切换 [繁体版]    [简体版]
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