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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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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梦余丢开铲子,拍拍手上的泥巴,把信接过拆开便看。

沈兆将一株花连根带土移到陶盆里,舒了一口气,转头问儿子:“谁来的信?”

沈梦余看完,漫不经心地答道:“是谢律寄来的。”

沈兆一把胡子立刻抖了抖,忧心忡忡地道:“我已经卸任郡守,谢中郎给我写信干什么?”说着要从儿子手里接信。

沈梦余却把信一折:“爹,不是写给你的,是写给我的。”

辞别刘瑕回到舱房里,元昭在床上翻来翻去好一阵,还是没睡着,有些事在心里越琢磨越慌,琢磨到最后他翻身坐起,竟出了一背的冷汗。

元昭对自己是个什么人心中一直有数,酒色财气声色犬马,花月佳人宝马名剑,世人爱的好东西他样样都爱,并不比谁清高出尘,甚至因为他见的比一般人多,能让他动念的,往往便更为珍贵而不可得。

好在他总还有一个优点,就是挺想得开,这世上的好风物好光景太多太多,不由他占尽他也不配占尽,有些事在心里想想就好,只要不说出来,便永远没有错。

床榻随着江潮轻轻起伏摇晃,一片漆黑中,元昭伸手擦擦额上的冷汗,倒在床上将被子从脚拉到头,盖了个严严实实。

再说历阳郡。历阳一地距中都极近,行程不过百里,因为土地肥沃、风光极佳、又有温泉,士族子弟都爱在这里修建别业,中都许多高官退隐之后也会来这里置一处庄园养老。毕竟中都虽然繁华,但在天子脚下,修房筑屋都有规格制度,哪怕是“王谢元朱”四姓,也不敢违制越矩,在历阳就不同了,哪怕你修出花来也没御史盯着参你一本,所以历阳郡在民间又有“中都后花园”之称。

刘从晟迁元昭为历阳郡守也是因为这个,若是土断在历阳都能推开,那在其它侨郡侨县必能畅通无阻。

元昭跟刘瑕等人走水路去历阳,谢律的书信却是走陆路六百里急递,黄昏时便抵达历阳,足足比元昭他们早到了一夜。

天色渐暗,郡守府中灯火通明、一片忙碌,男女仆从来往匆匆,或搬动家具或收拾箱笼,都忙着给新到的郡守腾出府邸。

十一月霜风冻骨,但府中的花房却格外温暖。现任历阳郡郡守沈兆跟其子沈梦余都脱了外袍,挽袖站在花圃前,身边放着几个陶盆,两人各拿一把木铲弯着腰铲土移花。沈氏在成国算是二流世家,沈兆这一支是沈氏旁支,虽然他才能平平、性情温吞,但做历阳郡的官要的就是老实、不惹事、不得罪人,所以沈氏把他推到了历阳郡郡守的位置,干到今年已是第八年。沈兆此人虽然庸碌,他儿子沈梦余却是历阳郡有名的才子。

“郎主!少郎主!中都有急信到了!”沈府的管事一路小跑进花房,手中拿着一封信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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