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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(第2 / 8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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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坐在包厢里,气氛微微有一些凝重。

姜一也就是在那一刻意识到,她这两年来的闲暇要结束了。

“我一会儿要去见一个人,如果我出事了,你就照这里写的计划做。”盛岚晴将一个文件夹递到了她面前。

文件夹里并不是她的日程表,而是程嘉的。

那时程嘉已经定下了北凤传的拍摄计划,并且已经进了剧组。

大约是两年前的这个时候,她被老板亲自召唤。

随后,她就成为了耀明娱乐的一名艺人。

她和耀明甚至是没有合同的,她拿的工资一直是走盛岚晴的私卡,那是远比姜一做演员能拿到的酬劳更多的钱。

最开始面对巨额的工资姜一还略有犹豫。

终于她做好了为老板娘拼命的准备。可之后却无事发生,拿着巨额的工资,保镖姜一当了两年的演员,直到不久前,老板又一次召唤她。

大概的意思,就是让姜一操作一番,然后混进剧组。

北凤传如果顺利拍完,至少会有二个月的时间。

而这二个月,她需要跟组,保护程嘉的安全。

“在Q市,我有和你说过些什么吗?”盛岚晴问她。

姜一将那天的情况复述了出来。

她是临时接到了老板的电话,刚好拍完了代言,甚至来不及卸妆,就急匆匆地代言现场赶去了老板发的定位餐厅。

姜一还记得,那天的天色有点昏暗。

她戴着口罩赶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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